借条真实但未收到借款
仙居法律咨询
2025-06-01
如果借款人写了借条但未收到借款,出借人仅凭借条起诉要求还款可能会面临困难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,以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为生效要件。这意味着,如果借款人实际上并未收到借款,那么借款合同并未生效,出借人无法仅凭借条要求借款人还款。因此,出借人在起诉前,需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给借款人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不同情况下,借款人应对出借人仅凭借条要求还款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方案:首先,如果确实未收到借款,借款人应坚决否认借款事实,并提供相关证据,如通讯记录、证人证言等;其次,如果曾收到部分借款,借款人应承认已收到的部分,并说明未收到部分的情况;最后,借款人应咨询专业律师,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,避免被不实指控所困扰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借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保护自己:在签订借条时,明确注明借款的交付方式和时间;在收到借款时,出具收条或保留转账记录等交付凭证;如遇到出借人仅凭借条要求还款的情况,及时咨询律师并收集证据,如通讯记录、证人证言等,以证明借款未实际交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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